日本煙民人口眾多,過去不論係一般餐廳定居酒屋都係傾向於便利吸煙者,全店可吸煙不在少數,即使有劃分吸煙區、禁煙區彼此之間唔一定有明確分隔,「分煙」並不實用。
東京都為左減低室內二手煙(屋内での受動喫煙)對非吸煙者既影響,從9月1日起會先行實施「吸煙‧禁煙標誌義務化」,只要參考店面既標誌就知道係「全面吸‧禁煙」定係「部份吸‧禁煙」;
而明(2020)年4月1日起屬指定類別既處所將會實行「室內全面禁煙」(或於室內設置符合標準既專用吸煙室),東京向無煙城市邁進一大步!
(此法例同時規管醫療設施、學校、政府機關等處所,惟不在本文討論範圍)
~2020年3月31日:標誌義務化
過去日本餐廳並無義務標示出禁煙、吸煙範圍,大型連鎖食肆的話通常做得好足,但小型個體戶的話就只能靠問店員或者觀察其他食客既確認,對於言語不通既外國旅客而言確實不便。
從即日至2020年3月31日為「二手煙防止條例」(受動喫煙防止条例)過渡期,飲食店必須於店面標明店鋪屬於邊一種類別:全面禁煙、各類型分煙(時間、範圍、樓層)及全面可吸煙。
過渡期內飲食店依然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容許客人於店內吸煙,直至2020年4月1日起新法正式實施。
2020年4月1日~:原則室內禁煙,但有例外
2020年4月1日起新法例會正式實施,飲食店將會分成以下幾類:
1) 全面禁煙
2) 設置符合條件的室內吸煙室
a) 吸煙專用室:可吸食一般香煙及電子煙,但不可在該室內飲食 b) 指定香煙專用吸煙室:只可吸食指定電子煙,但可在該室內飲食
3) 室內可吸煙(只限沒有受薪員工的飲食店,店主可自由選擇吸‧禁煙,須於店外標明)
至於「屋內公眾吸煙所」、「以吸煙為主目的既酒吧(バー)、小酒吧(スナック)」(有販賣香煙而不售賣主食)等處所則屬於可以自選部份吸煙(符合條件的吸煙室)或全面可吸煙,同樣必須於店外標明。
2020年4月1日起必須標示的各款標誌可參考以下連結: http://www.fukushihoken.metro.tokyo.jp/kensui/kitsuen/leaflet/hyoshiki.files/hyoshikitaiou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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